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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继续发展核电

为期四天的第三届国际原子能机构核安全技术和科学支持机构大会正在北京举行,29日,中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三十年座谈会召开,与中国进行长期合作的外国机构负责人、国际组织负责人对中国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进步、监管状况表示肯定,中国主管官员也表示,中国将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继续发展核电。

  国际原子能机构副总干事丹尼斯·弗劳利在座谈会后的招待会上接受了本台记者专访,他回忆了从20多年前开始合作的路程,称自己见证了中国核安全监管从小变大的历程:“中国国家核安全局与我们的合作历史可谓悠久,当初他们刚成立,还那么小、需要成长,需要制定监管规则,而要监管的方面又那么多。我认为,中国在核安全监管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我们非常支持包括中国国家核安全局在内的政府机构进行的各种发展、增强核安全能力的措施和研究,我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和中国国家核安全局就增强技术和科学支撑方面合作做出新安排。”

  1984年,中国国家核安全局诞生,中国也正式加入国际原子能机构,成为其指定理事国。在30年间,中国已经形成了包括多部法规在内的整套法规制度,技术人才力量也逐步壮大,辐射监管成效进步显著。截至今年4月,中国共有商业运行机组20台,一直保持良好的安全业绩,在建的28台核电机组建造质量均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安全、和平利用始终是中国在发展核能上坚持的原则。中国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当天的会议上说:“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中国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发展核电,切实发挥核能的基础性能源作用,以确保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减少碳和污染物排放。中国将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致力于推进核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坚定不移地增强自身核安全能力。”

  在核与辐射安全领域,中国还开展了广泛的国际合作,积极参与相关的国际立法,履行已签署公约义务。中国长期的合作伙伴、法国核安全局局长菲利普?贾米特说,从1985年起双方就签订了协议,当初培训的工程师已经成为今天中国核安全监管的骨干力量。在非常频繁和密切的合作中,法中合作建立了坚实基础:“我们展望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和加深交流合作,在核废料处理以及乏燃料处理等方面也可以进行互相的合作。我认为这种全面的合作对于安全领域是至关重要的,未来法中还会就标准以及原则进行进一步的交流和促进。”

  受到日本福岛核事故的影响,包括中国在内很多国家的核电项目受到暂时搁置,在重新审视安全监管规则后,全球的核电项目正复兴。中国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也在当天会议上表示,中国将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发展核能:“综合考虑安全要求、技术掌握程度、设备制造能力和人才质量等因素,确定健康、有序、长期、平稳发展的核电政策,合理把握建设节奏,防止核电大起大落。我们必须将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到核电规划、选址、设计、建设、运行、退役全过程及相关产业中,确保核电安全万无一失。”(记者 李晓萍 实习记者 薄玉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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